结论:交房时面积少于合同约定,在即将办理不动产证时开发商要求加平方(即补交房款)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一般而言,若面积误差在合理范围内且符合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发商的要求可能合法;若超出合理范围或违反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则开发商的要求不合法。以下为详细分析:
一、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合同约定:
- 购房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房屋的面积、单价、总价以及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二、具体情况分析
面积误差在合理范围内:
- 若交房时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且合同中有约定按照实际面积结算房款的,则开发商要求加平方(即补交房款)可能是合法的。但需注意,补交房款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
面积误差超出合理范围:
- 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则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且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应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要求买受人补交超出3%部分的房款是不合法的。
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
- 若购房合同中未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或约定不明确,则应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处理。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照实际面积结算房款;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要求出卖人承担超出部分的房价款。
三、建议
核对购房合同:
- 首先,买受人应仔细核对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了解合同中关于房屋面积、单价、总价以及面积误差处理方式的约定。
与开发商协商:
- 若发现交房时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买受人应及时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了解开发商要求加平方的具体原因和依据。
寻求法律帮助:
- 若协商无果或开发商的要求明显不合法,买受人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买受人应保持冷静和理性,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