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后还能签执行调解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行政纠纷

执行终结后,一般不能再签执行调解,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例外。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执行终结的一般规定

执行终结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标志着执行程序的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执行终结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形:

  1.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即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了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支付了全部款项、交付了特定物品等。
  2. 裁定终结执行:在特定情形下,如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等,法院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二、执行终结后签执行调解的常规理解

在常规理解下,执行终结意味着执行程序已经结束,法院不再对案件进行执行。因此,在执行终结后,双方当事人通常无法再签订执行调解协议。因为执行调解协议是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就执行事项达成的和解协议。一旦执行终结,执行程序已经结束,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执行关系也随之消灭,自然无法再签订执行调解协议。

三、执行终结后签执行调解的例外情形

尽管执行终结后一般不能再签执行调解协议,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存在例外:

  1. 恢复执行后的调解:如果执行终结后,因某种原因(如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需要恢复执行,那么在恢复执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执行调解协议。
  2. 执行和解的延续: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能已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尚未完全履行完毕。如果执行终结是因为一方当事人部分履行了和解协议,而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终结执行但保留剩余债权的追索权,那么在后续的执行过程中(如恢复执行),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就剩余债权的履行签订执行调解协议。不过,这种情况下的“执行调解”更接近于对原执行和解协议的补充或修改,而非全新的执行调解。
  3. 特定法律程序下的调解:在某些特定的法律程序下(如破产程序中的和解程序),虽然与执行程序不完全相同,但也可能涉及类似执行调解的协议签订。不过,这种情况下的调解协议签订并不直接受执行终结的影响,而是受特定法律程序规则的调整。

四、法律建议

  1. 明确执行终结的原因和状态:在考虑是否签订执行调解协议前,双方当事人应首先明确执行终结的具体原因和当前状态。如果执行终结是因为被执行人已经完全履行了义务或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且无法恢复执行,那么签订执行调解协议的可能性就较小。
  2. 咨询专业律师:由于执行终结和执行调解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双方当事人在考虑签订执行调解协议前,应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双方当事人合法、有效地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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