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了还有两处伤没写上怎么赔偿-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劳动纠纷

若工伤认定书未涵盖全部伤情,可通过以下途径争取合理赔偿:

  1. 申请补充认定或重新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工伤认定需以“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为前提,且需提交完整医疗诊断证明。若遗漏伤情属于同一工伤事故导致,可向当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补充认定,提交新增伤情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说明遗漏原因(如伤情初期未显现)。若社保部门拒绝补充,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在收到决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重新认定。

  2. 通过劳动能力鉴定主张赔偿
    即使工伤认定书未明确记载遗漏伤情,若该伤情与工伤事故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骨折后并发感染),可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一并提交相关证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能力鉴定需综合评定“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日常生活的影响”。若鉴定委员会认定遗漏伤情属于工伤后遗症,会将其纳入伤残等级评定范围,进而影响赔偿标准(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

  3. 协商或诉讼解决赔偿争议
    若用人单位拒绝赔偿遗漏伤情相关费用(如后续治疗费、误工费),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

    • 补发与遗漏伤情相关的医疗费、康复费;
    • 延长停工留薪期并补发工资差额;
    • 重新评定伤残等级并补足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
      仲裁裁决后,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关键证据清单:

  • 初始工伤认定书及申请材料;
  • 遗漏伤情的诊断证明、病历、检查报告(需加盖医院公章);
  • 证明伤情与工伤事故因果关系的专家意见或鉴定报告;
  • 停工留薪期延长申请及用人单位批复(如有);
  • 工资发放记录、医疗费票据等赔偿计算依据。

操作建议:

  1. 优先通过行政程序补充认定,效率较高且成本低;
  2. 若行政程序受阻,及时启动劳动仲裁,避免超过1年仲裁时效;
  3. 复杂案件可委托律师介入,尤其涉及因果关系鉴定或高额赔偿时。

如有具体材料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提供信息,我将协助制定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