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催着做劳功能力鉴定 个人想取了内固定再做 怎么办-刘扬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劳动纠纷

结论:您可以先与公司沟通说明想取了内固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若沟通无果,从法律角度,您有权根据自身伤情恢复情况决定鉴定时间,但需注意可能面临的一些情况。以下是详细分析:

  1. 与公司沟通协商

    • 沟通要点:您可以诚恳地向公司说明目前身体状况,解释内固定在体内可能会影响劳动能力鉴定的准确性,比如内固定可能会限制关节活动度,导致鉴定结果不能真实反映您最终的劳动能力受损情况。例如,如果您是腿部骨折做了内固定,在未取出内固定时进行鉴定,可能因为内固定的支撑而使关节活动度测试结果相对较好,但取出后可能因关节长期未正常活动而出现活动受限等情况,影响鉴定等级。
    • 沟通方式:建议采用书面形式与公司沟通,如发送邮件或书面函件,这样能留下沟通记录,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时口说无凭。在书面沟通中,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理由,同时表明愿意积极配合后续的鉴定工作。
  2. 了解法律规定

    • 鉴定时间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在何时进行鉴定,所以从法律层面,您有权根据自身伤情恢复情况来决定合适的鉴定时间。
    • 伤情稳定原则:劳动能力鉴定通常要求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一般来说,取内固定意味着伤情还未完全达到稳定状态,因为内固定取出后,身体还需要一段时间来恢复和适应,可能还会出现一些新的情况影响劳动能力。所以您以取内固定后再鉴定为由是有一定法律依据和合理性的。
  3. 可能面临的情况及应对

    • 公司不理解或不同意:如果公司坚持要求您尽快做鉴定,您可以向公司出示相关的医学证明,如主治医生出具的建议取内固定后再鉴定的诊断证明等,以证明您的主张是有医学依据的。若公司仍然不配合,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情况,寻求他们的协调和帮助。
    • 影响工伤待遇领取:如果因为延迟鉴定而导致工伤待遇领取时间推迟,您不用担心,只要最终鉴定结论作出后,您依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不过,在等待鉴定期间,可能无法及时获得这些待遇,您可以与公司协商,看是否能先支付一部分费用以缓解生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