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可以先与公司沟通说明目前取内固定手术还未进行,待取内固定手术完成且身体恢复稳定后再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更为合适;若沟通无果,您有权拒绝公司此时的不合理催促,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下是详细分析:
- 从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角度
- 劳动能力鉴定是为了确定职工因工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其鉴定结果对于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至关重要。对于您这种跟骨骨折做了内固定,一年后还需取内固定的情况,在取内固定手术前,身体尚未完全恢复到最终状态,此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能无法准确反映您最终的劳动能力丧失情况。
- 例如,取内固定手术可能会对您的身体造成新的创伤,影响关节功能等,在身体未完全恢复时鉴定,可能会导致鉴定等级偏低,从而影响您后续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所以,从准确鉴定的角度出发,您应该等待取内固定手术完成且身体恢复稳定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从公司催促的合理性角度
- 公司催促您去做劳动能力鉴定,可能是出于尽快确定赔偿金额、了结工伤事宜等目的。但这种催促在您还未取内固定的情况下是不合理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后进行,而您目前还未完成取内固定手术,医疗尚未终结。
- 您有权向公司说明情况,告知公司目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不成熟,待取内固定手术完成且身体恢复稳定后再进行鉴定,这样既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也能保障您自身的合法权益。
- 从应对公司催促的措施角度
- 与公司沟通协商:您可以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详细说明您目前的情况,包括取内固定手术的时间安排、身体恢复的大致情况等,争取公司的理解和支持,让公司同意您在合适的时间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保留相关证据:在与公司沟通的过程中,您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沟通记录(聊天记录、邮件等)、医疗证明(诊断证明、手术预约单等),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公司坚持不合理催促,甚至以此为由威胁您或采取其他不利措施,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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