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及工伤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离职员工,确实需要进行离职体检,这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必要性,特别是针对那些在工作中可能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这意味着,进行离职体检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安排离职体检,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工会反映情况,甚至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控局也印发了相关通知,要求实施全链条综合监管,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合法权益。这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检查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离职体检。
具体来说,对于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者岗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岗前30日内组织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劳动者在离岗前90日内已经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且该检查可以视为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那么用人单位可以不再重复组织。
综上所述,对于涉及工伤及职业危害因素的离职员工,进行离职体检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安排离职体检,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