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房合同中明确“租赁期内不可随意卖房,且需保障租客权益”的相关条款,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一环。以下是我为您精心整理的合同条款建议及法律依据,供您参考:
一、核心条款建议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
租客优先购买权
房东告知与配合义务
合同解除与赔偿
二、合同条款示例
## 第X条 房屋出售相关约定
1. **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期限内,若甲方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本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继续使用该房屋直至租赁期限届满。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义务。
2. **优先购买权**
甲方拟出售租赁房屋时,应至少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告知房屋出售的价格、付款方式等主要交易条件。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15日内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房屋的权利。若乙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明确表示购买,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 **告知与配合义务**
甲方在转让房屋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确保受让方了解并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甲方应协调受让方与乙方就看房时间、方式等进行合理协商,每周看房次数不得超过3次,且需提前24小时预约。
4. **合同解除与赔偿**
若因甲方出售房屋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提前解除,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但尚未使用期间的租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2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作为补偿。若乙方因此遭受其他实际损失(如搬家费用等),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有效凭证予以赔偿。
5.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XX元违约金,并赔偿实际损失。
三、注意事项
通过上述条款的设置,可以确保在房屋转让的情况下,租客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明确了房东的责任和义务,增强了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