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他儿子能否继承家产,取决于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以及是否形成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 存在有效遗嘱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这意味着,如果现任老公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其儿子(即便没有血缘关系)作为继承人,那么他儿子就可以依据遗嘱继承家产。例如,现任老公通过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或公证遗嘱等形式,表明愿意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儿子,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儿子就能继承。
- 不存在有效遗嘱的情况: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现任老公的儿子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比如是现任老公依法收养的养子,那么他儿子就属于法定继承中的子女范畴,有权继承家产。另外,如果现任老公的儿子是继子,且与现任老公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例如继子未成年时与现任老公共同生活,由现任老公抚养教育长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继子也享有继承权。但如果既没有遗嘱,儿子也没有形成上述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那么他儿子就无法继承现任老公的家产。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