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立案 可以要求出具终止执行通知书吗-王旭东律师|法行宝
2026-04-12 行政纠纷

在再审立案阶段,一般不可以直接要求出具终止执行通知书,但特定情况下可以申请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并由法院依法决定是否出具相关文书。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再审立案与执行程序的关系

再审立案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认为存在错误而提起的重新审理程序。而执行程序则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过程。在再审立案阶段,原生效法律文书通常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执行程序一般不会自动终止。

二、终止执行与中止执行、暂缓执行的区别

  1. 终止执行:通常意味着执行程序完全结束,不再继续进行。这通常发生在执行依据被撤销、变更或执行标的物灭失等情况下。
  2. 中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因某种原因暂时停止,待原因消除后继续执行。在再审立案阶段,如果符合法定条件,如当事人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并经法院审查同意,或者法院认为需要中止执行以等待再审结果等,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3. 暂缓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因某种原因暂时延缓进行,但并未完全停止。这通常发生在需要等待某些条件成就或某些情况查明后才能继续执行的情况下。

三、再审立案阶段申请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的条件

在再审立案阶段,如果当事人认为继续执行可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可以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的裁定。

  1. 申请中止执行的条件:

    • 当事人认为继续执行可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 存在其他法定情形,如执行标的物存在争议、需要等待再审结果等。
  2. 申请暂缓执行的条件:

    • 通常与申请中止执行的条件相似,但更侧重于暂时延缓执行而非完全停止执行;
    • 当事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暂缓执行的必要性。

四、法院的决定与文书出具

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将裁定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并出具相应的法律文书。这些文书将明确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的期限、条件等事项。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文书并不是“终止执行通知书”,而是中止执行裁定书或暂缓执行决定书。

五、建议与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如果当事人认为再审立案阶段需要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应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2. 遵守法院决定:一旦法院作出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的裁定或决定,当事人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继续执行或采取其他妨碍执行的行为。
  3. 关注再审进展:在中止执行或暂缓执行期间,当事人应密切关注再审案件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了解执行程序是否可能恢复进行。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