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个人交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而单位没给交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是否合法”,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当您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您与单位之间就建立了劳动关系。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保障员工权益的重要措施。
接下来,我们分析您提到的具体情况。您个人已经交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但这并不影响单位为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义务。实际上,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两种不同的保险制度,它们之间并不冲突。而且,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规定,这两种保险还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进行转移衔接。
具体来说,如果您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已经满15年(或者通过延长缴费达到15年),那么您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如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足15年,您也可以申请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在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违法的。即使您个人已经交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这也不能成为单位不履行其法定义务的理由。
最后,我们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要求单位为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果单位拒绝履行其义务,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他们会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单位为您补缴社会保险费。
综上所述,个人交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并不影响单位为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义务,单位没有为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违法的。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