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工伤认定没有通过,您确实是有申诉途径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当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来说,如果您对不予认定工伤的结论有异议,您首先可以考虑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途径,通过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请求对原决定进行审查并作出新的决定。如果行政复议的结果仍然不能满足您的诉求,您还可以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我还想提醒您,在申请工伤认定时,一定要确保提交的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以及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因为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而导致工伤认定没有通过,那么及时补充和完善材料也是非常重要的。
总的来说,如果工伤认定没有通过,您不要灰心,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申请过程中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者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以获取更具体和专业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