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擅自离职-武嫱律师|法行宝
2026-04-04 劳动纠纷

擅自离职,简单来说,就是职工或公务员在未获得单位批准的情况下,自行决定离开工作岗位,并强行解除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或任用关系的行为。

对于职工而言,擅自离职可能涉及多种情况。比如,有的职工因为辞职未得到批准,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但未被同意,就选择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就不辞而别;还有的职工受到其他单位优厚待遇的诱惑,擅自“跳槽”等。这些行为都被视为自动离职,也就是擅自离职的范畴。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职工,单位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甚至可能以旷工论处,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除名处理。

而对于公务员来说,擅自离职同样是不被允许的。公务员辞去公职需要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包括提出书面申请、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等步骤。在辞去公职审批期间,公务员不得擅自离职,否则将给予开除处分。这是因为公务员的职位和职责具有特殊性,擅自离职可能会影响到公共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总的来说,擅自离职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它不仅可能损害个人的职业声誉和未来发展,还可能对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因此,无论是职工还是公务员,在决定离职时都应该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确保离职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