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 与贷款诈骗能否同时成立-王仝菲律师|法行宝
2026-04-01 经济纠纷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同时成立的。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法律定义与构成要件

  1. 违法发放贷款罪: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 构成要件:
      • 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 主观方面: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
      • 客体: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的管理秩序。
      • 客观方面: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的行为,且数额巨大或造成重大损失。
  2. 贷款诈骗罪:

    • 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
    • 构成要件:
      •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但单位犯罪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 主观方面: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客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
      • 客观方面:实施了诈骗贷款的行为,且数额较大。

二、两罪同时成立的可能性

  1. 行为主体与行为性质:

    • 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发放贷款过程中,既违反了国家规定(如未严格审查借款人资质、贷款用途等),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如与借款人串通,骗取贷款后私分),则可能同时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
    • 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的行为既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机构贷款的管理秩序,又侵犯了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所有权。
  2. 司法实践中的案例:

    • 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银行工作人员与借款人串通,通过伪造贷款资料、虚构贷款用途等手段骗取贷款,并私分或挪作他用的案例。在这些案例中,工作人员往往因同时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而被数罪并罚。

三、法律后果与量刑

  1.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量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 数罪并罚:

    • 当工作人员同时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时,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四、建议与风险提示

  1. 对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

    • 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和金融机构的内部规章制度,审慎发放贷款,避免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
    • 如发现借款人存在诈骗贷款的嫌疑,应立即停止发放贷款并报告相关部门,以免卷入贷款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2. 对于借款人:

    • 应如实提供贷款资料,合法使用贷款,避免触犯贷款诈骗罪。
    •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还款,应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解决方案,避免逃避债务导致法律后果加重。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