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发放贷款罪和骗取贷款罪的区分-吕巧梅律师|法行宝
2026-04-07 经济纠纷

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骗取贷款罪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它们在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目的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对这两个罪名的详细区分:

一、犯罪主体

  1. 违法发放贷款罪:

    • 主体:主要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 说明:这些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负责贷款的审批、发放等环节,若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则可能构成此罪。
  2. 骗取贷款罪:

    • 主体: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 说明:此罪不局限于金融机构内部人员,任何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成为犯罪主体。

二、犯罪行为

  1. 违法发放贷款罪:

    • 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
    • 说明:这里的“违反国家规定”通常指的是违反金融管理法规、贷款政策等,如未经审批擅自发放贷款、超越权限发放贷款等。
  2. 骗取贷款罪:

    • 行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 说明:欺骗手段可能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文件等,目的是使金融机构误信其还款能力而发放贷款。

三、犯罪目的

  1. 违法发放贷款罪:

    • 目的:并非直接追求非法占有贷款,而是由于疏忽大意、滥用职权或违反规定等原因导致贷款发放不当。
    • 说明:犯罪主体可能并无直接非法占有贷款的意图,但因其行为违反了国家规定,导致了贷款发放的风险增加或损失的发生。
  2. 骗取贷款罪:

    • 目的:直接追求非法占有贷款或利用贷款进行非法活动。
    • 说明:犯罪主体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贷款,往往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单位的非法需求,如挥霍、投资非法项目等。

四、法律后果

  1. 违法发放贷款罪:

    • 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 骗取贷款罪:

    • 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实际案例中的区分

在实际案例中,区分这两个罪名往往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综合分析。例如,若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审批贷款时未严格审查借款人资料,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获取贷款并造成损失,可能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而若借款人通过伪造文件、虚构项目等手段骗取贷款,则可能构成骗取贷款罪。

总结来说,违法发放贷款罪与骗取贷款罪在犯罪主体、犯罪行为、犯罪目的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应仔细分析案情,准确认定罪名,以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