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调取证据通知书可以由律师申请吗-李亚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24 刑事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调取证据通知书不能直接由律师申请,但律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间接推动证据的调取。具体分析如下:

  1. 调取证据通知书的性质与申请主体
    调取证据通知书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侦查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与案件相关证据时使用的法律文书。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其申请主体严格限定为侦查机关(如公安局、检察院),律师作为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无权直接申请签发该通知书。

  2. 律师的间接推动方式
    虽然律师不能直接申请调取证据通知书,但可通过以下途径间接推动证据调取:

    • 申请侦查机关调取:律师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需要调取的证据内容及与案件的关联性,请求侦查机关依法调取。若申请合理,侦查机关通常会予以配合。
    • 申请法院调取: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律师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41条,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申请法院调取侦查机关未收集或未移送的证据。法院审查后认为必要的,会签发调取证据通知书。
    • 申请检察院监督:若侦查机关拒绝调取关键证据,律师可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或侦查活动监督,促使检察院督促侦查机关履行职责。
  3. 律师的自行取证权
    律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自行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例如:

    • 询问证人:律师可依法询问证人,制作询问笔录,但需注意不得采取威胁、引诱等非法手段。
    • 调取公开资料:律师可调取企业工商登记、公开的监控录像等非涉密证据。
    • 申请证人出庭:在庭审阶段,律师可申请关键证人出庭作证,以补充证据链条。

总结:律师虽不能直接申请调取证据通知书,但可通过向侦查机关、法院提出申请,或利用自行取证权,间接推动证据的调取与固定。若您在刑事案件中遇到证据调取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