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您担任分公司负责人离职后公司不给上保险,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缴保险,若公司拒绝,您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详细分析:
公司行为的违法性
-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只要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无论您担任什么职位,公司都有义务为您缴纳社会保险。
- 在您担任分公司负责人期间,您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当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即使您离职了,对于您在职期间公司未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公司仍然有补缴的义务。公司不给您上保险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您可以采取的维权措施
- 与公司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指出公司未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要求公司为您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在职时间。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改正。您需要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投诉材料,包括您的身份信息、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明、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据等。劳动监察部门在受理投诉后,会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
- 申请劳动仲裁:除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外,您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其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在申请劳动仲裁时,您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相关证据材料等。仲裁委员会会依法受理您的申请,并组织双方进行仲裁庭审,最终作出裁决。如果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您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提起诉讼:如果您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注意事项
- 保留证据:在整个维权过程中,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在职时间,为您的维权提供有力的支持。
- 注意时效:不同的维权途径有不同的时效规定。例如,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您需要及时采取行动,避免超过时效而丧失维权的机会。
- 寻求专业帮助:劳动法律法规比较复杂,如果您在维权过程中遇到困难或者不确定如何处理,可以随时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