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权履约保函在合同中怎么约定-齐鹏律师|法行宝
2026-03-18 合同纠纷

在合同中约定特许经营权履约保函,核心在于明确保函的开具主体、金额、期限、生效条件、索赔条件及程序等关键要素,以保障特许经营合同的顺利履行。以下是具体约定要点:

  1. 保函开具主体与受益人

    • 开具主体:明确由特许经营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如银行)开具保函,确保保函的独立性和可执行性。
    • 受益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特许人)为保函的唯一受益人,有权在符合约定条件时向开具方主张权利。
  2. 保函金额与期限

    • 金额:根据特许经营合同的规模、风险及双方协商结果,确定保函的具体金额。通常,保函金额应足以覆盖特许经营方可能因违约给特许人造成的损失。
    • 期限:保函的有效期应与特许经营合同的履行期限相匹配,或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设定。在保函到期前,若合同仍在履行中,双方可协商续开保函。
  3. 保函生效条件

    • 明确保函的生效条件,如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特许经营方支付首期费用后等。确保保函在合同履行前或履行过程中适时生效,为双方提供风险保障。
  4. 索赔条件与程序

    • 索赔条件:详细列举特许人可向保函开具方主张索赔的具体情形,如特许经营方未按时支付特许经营费、违反合同约定的经营规范、擅自转让特许经营权等。
    • 索赔程序:规定特许人在主张索赔时应遵循的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向开具方提交书面索赔通知、提供违约证明文件等。同时,明确开具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的审核期限及付款义务。
  5. 保函的变更与注销

    • 变更:若因合同变更、续签等原因需要调整保函金额、期限等条款,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通知开具方进行相应变更。
    • 注销:在保函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且双方无争议的情况下,特许经营方有权向开具方申请注销保函。若因特许经营方违约导致保函被索赔,开具方在支付赔款后,保函自动失效。
  6. 争议解决

    • 在合同中约定因保函开具、索赔等产生的争议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确保在争议发生时,双方有明确的解决途径和规则可循。

示例条款: “特许经营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XX日内,向特许人提交由XX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有效期至本合同终止后XX日。保函的受益人为特许人。在特许经营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特许人有权按照保函约定向开具方主张索赔。索赔程序及条件详见保函正文。本合同变更或续签时,双方应协商调整保函条款并书面通知开具方。保函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且无争议时,特许经营方有权申请注销保函。”

在约定特许经营权履约保函时,务必确保条款的明确性、完整性和可操作性,以有效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