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员在一般情况下不会主动进行实地调查,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会进行实地调查。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一般原则:仲裁员不主动实地调查
劳动仲裁程序主要遵循书面审理和当事人陈述相结合的原则。仲裁员通常会根据双方提交的书面证据、证人证言以及当事人的陈述来认定事实,并作出裁决。在大多数情况下,仲裁员不会主动前往争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因为这会增加仲裁成本和时间,且可能干扰正常的仲裁程序。
二、特定情形下的实地调查
尽管仲裁员一般不主动实地调查,但在以下特定情形下,仲裁员可能会考虑进行实地调查:
证据真实性存疑:如果一方提交的证据存在明显瑕疵或真实性存疑,且该证据对案件结果具有关键性影响,仲裁员可能会认为有必要进行实地调查以核实证据的真实性。
现场情况对案件至关重要:在某些劳动争议案件中,现场情况(如工作环境、设备状况等)可能对案件结果具有决定性影响。如果双方对现场情况存在争议,且无法通过其他证据予以证实,仲裁员可能会考虑进行实地调查以了解现场情况。
当事人申请并经仲裁庭同意:如果一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进行实地调查,并能够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其申请,仲裁庭在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可能会同意进行实地调查。
三、实地调查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如果仲裁庭决定进行实地调查,通常会遵循以下程序:
通知双方当事人:仲裁庭会提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实地调查的时间、地点和目的,以便双方做好准备。
现场勘查和询问:在实地调查过程中,仲裁员会对现场进行勘查,并可能询问双方当事人或相关证人以了解情况。
制作调查笔录:仲裁员会制作详细的调查笔录,记录现场情况、当事人陈述和证人证言等关键信息。
注意事项:
四、建议
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而言,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分、真实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认为有必要进行实地调查以证实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可以向仲裁庭提出申请,并说明合理的理由和证据。同时,也应积极配合仲裁庭的实地调查工作,以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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