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快休产假时被公司开除,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以下从不同角度为您详细分析:
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在这个特殊时期开除您,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例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工资为5000元,那么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赔偿金就是5000×3×2 = 30000元。
从其他权益保障的角度
维权途径
如果您在快休产假时被公司开除,不要惊慌,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随时都可以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