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人起诉发包人可以不追加被挂靠人-陈晓辉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公司事务

挂靠人起诉发包人时,是否可以不追加被挂靠人,这并非一个绝对的问题,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以下是我从不同角度为你进行的分析:

  1. 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出发:

    • 挂靠人与发包人之间如果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尽管这种关系可能因挂靠行为而具有一定的复杂性),挂靠人原则上可以直接起诉发包人,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 在这种情况下,被挂靠人并非合同当事人,因此从合同相对性原则来看,挂靠人起诉发包人时,并不必然需要追加被挂靠人为当事人。
  2. 从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角度出发:

    • 如果挂靠人作为实际施工人,完成了发包人指定的工程任务,但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挂靠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 在此类案件中,虽然被挂靠人可能作为名义上的承包人出现在合同中,但实际施工人的权益保护是核心问题。如果挂靠人能够充分证明其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及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事实,法院在审理时可能会更侧重于保护实际施工人的权益,而不必然要求追加被挂靠人。
  3. 从诉讼程序及证据规则角度出发:

    • 在诉讼程序中,追加当事人通常是为了更全面地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如果挂靠人起诉发包人的案件中,被挂靠人的参与并非查明案件事实所必需,或者挂靠人已经提供了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主张,那么法院可能不会要求追加被挂靠人。
    • 然而,如果被挂靠人的参与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具有关键作用,或者发包人提出抗辩认为被挂靠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时,法院可能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被挂靠人。
  4. 从实务操作角度出发:

    • 在实务操作中,挂靠人起诉发包人时是否追加被挂靠人,还可能受到法院裁判倾向、地方司法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同类案件有不同的裁判标准和倾向。
    • 因此,挂靠人在决定是否追加被挂靠人时,应充分考虑当地法院的裁判实践和司法政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建议:

  • 挂靠人在起诉发包人前,应充分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其实际施工人的身份及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的事实。
  • 如果挂靠人认为被挂靠人的参与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分清责任具有关键作用,或者发包人可能提出抗辩认为被挂靠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时,可以考虑在起诉时一并追加被挂靠人为当事人。
  • 在诉讼过程中,挂靠人应密切关注法院的裁判倾向和地方司法政策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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