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就把存单取出来给儿子了女儿以后还可以打官司要吗-孟令燕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婚姻家庭

结论:女儿是否可以打官司要回这笔钱,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老人将存单取出并给儿子的行为性质、老人当时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等。具体分析如下:

  1. 若老人将存单取出并给儿子的行为属于赠与,且赠与行为合法有效

    • 赠与的合法性要件: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果老人在将存单取出并交给儿子时,意识清醒,能够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且该赠与行为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该赠与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 女儿的诉求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女儿一般无权要求儿子返还这笔钱。因为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儿子成为了存单所代表财产的合法所有人。女儿作为老人的其他子女,并不享有对该财产的直接权利,除非她能够证明老人的赠与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例如老人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做出的赠与,或者老人将财产赠与儿子后,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且儿子有能力赡养而不赡养等,但这些情况需要女儿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2. 若老人将存单取出并给儿子的行为属于代为保管或借款,而非赠与

    • 代为保管的情况:如果老人将存单取出交给儿子时,明确表示是让儿子代为保管,那么儿子就负有妥善保管存单并按照老人意愿处理的义务。在老人去世后,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儿子返还存单或存单所代表的财产。如果儿子拒绝返还,女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返还财产。
    • 借款的情况:如果老人将存单取出给儿子是作为借款给儿子使用,那么儿子就有义务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在老人去世后,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老人对儿子的债权,即要求儿子偿还借款。如果儿子拒绝偿还,女儿同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若老人在将存单取出并给儿子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行为效力问题:如果老人在将存单取出并给儿子时,已经因年老、疾病等原因导致意识不清,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其将存单取出并给儿子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
    • 女儿的诉求及举证:在这种情况下,女儿作为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认定老人的行为无效或撤销该行为,并要求儿子返还存单或存单所代表的财产。但女儿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老人在做出该行为时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医院的诊断证明、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等。

建议:如果女儿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先与儿子进行协商沟通,尝试通过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存单、老人的意愿表示(如书面遗嘱、录音录像等)、老人的健康状况证明等,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