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期间是雇佣关系吗-甘洪博律师|法行宝
2026-03-09 劳动纠纷

结论:学生实习期间是否构成雇佣关系(即劳动关系),需根据实习生的身份、实习目的、实习性质以及双方的实际行为等多个因素综合判断。一般情况下,在校学生的培训实习和勤工俭学型实习不构成劳动关系;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毕业生就业实习或已达到就业年龄并以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则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一、不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况

  1. 在校生培训实习

    • 主体身份:全日制在校学生,实习通常被视为教学的一部分。
    • 实习目的:主要为了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和实践经验,非以就业为直接目的。
    • 协议性质:双方一般会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但这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
    •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
    • 举例:某高校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到某企业进行为期三个月的实习,以提升编程能力。这种情况下,学生与企业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2. 勤工俭学型实习

    • 实习性质:在校生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活动,以获得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
    • 关系界定:大学生与其服务的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而是基于实习协议的临时性关系。
    • 举例:某大学生利用周末时间到一家餐厅做兼职服务员,以赚取生活费。这种情况下,大学生与餐厅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

二、可能构成劳动关系的情况

  1. 毕业生就业实习

    • 实习性质:如果实习生是毕业生,且其实习是为了就业而进行的,那么这种实习可以视为就业实习。
    • 关系认定:在这种情况下,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可能建立劳动关系,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 举例:某毕业生在拿到毕业证前,已经与某企业签订了实习协议,并实际从事该企业的工作,且接受企业的管理。这种情况下,毕业生与企业之间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2. 达到就业年龄并以就业为目的实习

    • 年龄要求:实习生已达到法定就业年龄。
    • 实习目的:明确是基于就业目的在用人单位实习。
    • 其他要素:同时符合劳动关系的其他构成要件,如接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管理、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组成部分等。
    • 举例:某年满18周岁的学生,为了毕业后能直接进入某企业工作,提前到该企业进行实习,并接受企业的全面管理。这种情况下,该学生与企业之间可能构成劳动关系。

三、法律建议与权益保护

  • 明确实习性质: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实习生本人,都应当明确实习的性质和目的,签订合适的协议或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 签订书面协议:即使不构成劳动关系,也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事项,以避免纠纷。
  • 权益保护:即使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实习生的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实习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并按实习协议支付实习报酬。若实习单位违反协议或侵害实习生权益,实习生可依法维权。

总结:学生实习期间是否构成雇佣关系(劳动关系),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双方明确实习性质、签订书面协议,并依法保护各自权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