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生效的判决认定的事实举证时还需要拿判决书作为证据提交吗-靳海波律师|法行宝
2026-03-08 行政纠纷

在举证时,若要以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作为依据,通常是需要将判决书作为证据提交的。以下从几个角度详细分析这一问题:

  1. 生效判决的证明力:

    • 生效判决具有既判力,即法院对案件作出的最终裁决具有法律上的确定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因此,生效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通常被视为已经得到确认的事实,具有较高的证明力。
    • 为了使这一事实在后续程序中得到认可,提交判决书作为证据是必要的,因为它直接证明了该事实已经被法院确认。
  2. 举证责任与证据提交:

    • 在法律程序中,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若一方主张某事实已被生效判决确认,那么为了履行其举证责任,就需要提交该生效判决作为证据。
    • 判决书作为官方文件,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是证明生效判决所认定事实的有效证据。
  3.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虽然一般情况下需要提交判决书,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对方当事人在之前的程序中已经承认该事实,或者该事实已经被其他证据充分证明,可能无需再次提交判决书。
    • 然而,这些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稳妥起见,提交判决书作为证据是更为保险的做法。
  4. 实践中的操作建议:

    • 在准备举证材料时,应仔细审查案件事实,确定哪些事实已经被生效判决确认。
    • 对于这些事实,应收集并整理相关的判决书作为证据。
    • 在提交证据时,应确保判决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避免因证据问题导致举证失败。

总结来说,以生效判决认定的事实进行举证时,通常需要将判决书作为证据提交。这是为了履行举证责任,确保所主张的事实得到法院的认可。当然,在特殊情况下可能无需提交,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且需要具体分析。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为了稳妥起见,建议提交判决书作为证据。如果你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