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休年假的情形-潘丽君律师|法行宝
2026-03-04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不得休年假的情形,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相关规定,我为您详细解答如下:

职工在以下情形下,将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 如果您作为职工,依法享受了寒暑假,并且这些假期的天数比您应享的年休假天数还要多,那么您在这一年里将不再享受年休假。
  2.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 如果您因为个人原因请了事假,并且这些事假的天数累计达到了20天或以上,同时单位按照规定并没有扣除您的工资,那么您在这一年里也将不享受年休假。
  3. 根据工作年限,请病假达到一定天数的:

    • 如果您累计工作满1年但不满10年,并且请病假累计达到了2个月或以上;
    • 或者您累计工作满10年但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达到了3个月或以上;
    • 或者您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达到了4个月或以上;
    • 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下,您在这一年里都将不享受年休假。

另外,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这些假期是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的。也就是说,这些假期的存在不会影响您享受年休假的权利(当然,前提是您没有上述不得休年假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年假或其他职场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