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提起工伤认定程序 人社局必须给用人单位送达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吗 法-马振东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劳动纠纷

是的,人社局在家属提起工伤认定程序时,必须向用人单位送达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具体分析如下:

  1. 受理通知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如果决定受理,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并送达给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这一步骤是为了确保用人单位知晓工伤认定申请已被正式受理,从而能够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和证据。

  2. 举证通知书: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承担着一定的举证责任。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并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据材料。虽然直接的法律条文可能并未明确提及“举证通知书”这一具体名称,但实践中,人社局通常会通过书面形式(如举证通知书)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其举证责任、举证期限以及逾期不举证的后果等,以确保工伤认定程序的公正性和效率性。

额外提醒:

  • 用人单位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后,应认真对待,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果用人单位认为工伤认定申请不成立,也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
  •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据材料或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支持其主张,人社局将根据现有证据和调查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如果用人单位对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建议:

  • 家属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时,应确保提交的材料完整、真实、有效,以便人社局能够及时受理并展开调查。
  • 用人单位在收到相关通知后,应积极配合人社局的调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和协助。
  • 如果在工伤认定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法律帮助和指导。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