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用工单位不交社保合法吗-黄兆麟律师|法行宝
2026-03-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灵活就业人员用工单位不交社保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不合法。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一义务具有强制性,是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而言,虽然他们的工作形式可能相对灵活,但一旦与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同样享有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权利和义务。

其次,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来看,其中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这意味着,任何试图通过约定或承诺来免除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的行为,都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再者,如果用工单位未依法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一规定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也倒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有效预防纠纷,促进社会治理。

最后,我想强调的是,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的重要保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有助于劳动者在风险来临时保持基本的生活需求,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

因此,我建议您,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且与用工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一定要要求用工单位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工单位拒绝缴纳,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