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60岁的人员能否做工伤鉴定,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能一概而论。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 法律关系:如果超60岁的劳动者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同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 工伤认定: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等,是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的。因此,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
- 举例:老张62岁,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一家工厂从事门卫工作,工作期间不慎摔倒受伤,他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和后续的工伤鉴定。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情况
- 法律关系:如果超60岁的劳动者已经办理退休手续并依法享受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再被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 工伤认定:在工作中受到伤害,一般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工伤和进行工伤鉴定。
- 法律责任:虽然不能走工伤认定程序,但受害者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定,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人身损害赔偿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举例:老王65岁,退休后被原单位返聘,在工作中因设备故障受伤,他虽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特殊政策考虑
- 地区差异:部分地区出台了特殊政策,对于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明确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工伤认定。
- 单位参保情况:在某些地区,如果用人单位为超龄员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在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情况下,这些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时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然而,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且具体政策因地区而异。
建议与结论:
- 在处理超过60岁人员的工伤认定问题时,应首先明确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及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 对于未享受这些待遇且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超龄人员,应积极帮助其申请工伤认定,维护其合法权益。
- 对于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超龄人员,应通过人身损害赔偿途径来寻求救济。
-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进行准确判断和处理。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