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未损害他方利益够犯罪吗-张淼律师|法行宝
2026-02-25 刑事辩护

围标未损害他方利益,在一定情形下仍可能构成犯罪,但并非绝对。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围标构成犯罪的情形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也依照此规定处罚。这里的关键在于“情节严重”,而不仅仅是是否损害了他方利益。
  2. 情节严重的司法认定:

    • 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八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 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 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
      • 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 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 由此可见,即使围标行为未直接损害他方利益,但如果存在上述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采取非法手段、多次违法等,仍可能构成犯罪。

  3. 涉及行贿、受贿等行为的处理:

    • 若在围标过程中存在行贿、受贿等行为,还可能触犯行贿罪、受贿罪等相关罪名,这些罪名的构成并不完全依赖于是否损害了他方利益,而是依赖于行贿、受贿等行为的本身。

二、不构成犯罪的处理

  • 若围标行为情节轻微,未达到上述立案追诉标准,且未损害他方利益,则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此时,围标行为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及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可能面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等行政处罚。

三、法律建议

  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 投标人在参与招投标活动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采取任何非法手段谋取中标。
  2. 加强审查与监督:

    • 招标人也应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公开。如发现围标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3. 寻求法律帮助:

    • 如果您或您的企业面临围标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法律风险和应对策略。

总结来说,围标未损害他方利益并不意味着一定不构成犯罪。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情节的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等。因此,在招投标活动中,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参与,共同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健康发展。如果您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疑虑,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