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需要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的相关条款规定-张超律师|法行宝
2026-02-21 合同纠纷

在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结算,确实需要详细且明确地约定相关条款,以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以下是对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结算相关条款规定的详细解答:

一、工程结算方式的选择与约定

施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常见的工程结算方式包括:

  1. 按月结算:适用于工期较长、工程量较大的项目。合同中应约定每月(或旬末、月中)的预支和月终结算的具体流程,以及跨年度工程时的年度结算规定。

  2. 竣工后一次结算:适用于建设期较短(如12个月以内)或合同价值较小(如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合同中应明确竣工后提交结算文件的时间和业主审核支付的时间。

  3. 分段结算:适用于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合同中应划分阶段并明确每阶段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4. 目标结算方式:将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前提。合同中应详细约定控制界面的划分标准、验收程序和付款时间。

  5. 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合适的结算方式,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结算规则、时间节点和计价方法。

二、工程价款结算的核心内容

  1. 计价方式:

    •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工程量明确、风险可控的项目。
    • 单价合同: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适用于工期长或设计变更频繁的项目。
    • 成本加酬金合同:适用于紧急工程或风险较高的项目,需审核成本真实性。
  2. 付款节点:

    • 预付款:明确预付款比例(如合同价款的10%-30%)、拨付时间和抵扣方式。
    • 进度款:约定支付周期(如按月/季度完成量支付)和支付条件。
    • 竣工结算:明确竣工后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和业主审核支付的时间。
  3. 变更与索赔:

    • 设计变更:需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并调整相应价款。
    • 索赔事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并附证明材料。合同中应明确索赔的处理流程和时限。
  4. 质量保证金:

    • 预留比例:通常为工程价款总额的3%-5%。
    • 返还条件: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合同中应明确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和返还条件。

三、工程价款结算的实施要点

  1. 严格履约:

    • 承包方需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如工程量清单、签证单等)。
    • 发包方应及时审核并反馈意见,避免拖延导致争议。
  2. 动态管理:

    • 建立台账记录每期付款情况,定期核对账目差异。
    • 对变更事项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价款调整细则。
  3. 争议解决:

    • 优先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分歧。
    • 必要时依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诉讼。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

四、法律与合同依据

  1.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需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进一步明确了价款结算的具体条款。
  2. 合同地位:

    • 施工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文件,价款结算条款需详细约定支付方式、时间节点、计价规则等内容,确保结算过程有据可依。

五、结论与建议

工程价款结算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经济利益。因此,在施工合同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并确保结算过程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及时性。双方应在合同签订阶段充分沟通,明确各项条款;执行过程中加强协作,及时处理变更与索赔;发生争议时依法依规解决,共同营造健康的建设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