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探亲假有什么规定-谭芳律师|法行宝
2026-02-18 婚姻家庭

关于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探亲假规定,这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及其他相关侨务政策,以下我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基本适用范围

首先,这些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对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待遇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二、探亲假的基本规定

  1.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 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2.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

    • 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还会给予路程假。
    • 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三、特殊情况的探亲假规定

对于归侨、侨眷职工,还有一些特殊的探亲假规定:

  1. 未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

    • 4年以上(含4年)给假4个月;
    • 3年给假70天;
    • 2年给假45天;
    • 1年给假20天。
  2. 已婚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望父母:

    • 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0天,不予累计。
  3. 因故不能出境探亲的情况:

    • 归侨侨眷职工因故不能出境探亲可以在国内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或父母。
    • 会见国外回来的配偶,每年给假30天;
    • 会见国外回来的父母,未婚归侨、侨眷职工每年给假20天,已婚归侨、侨眷职工每4年给假20天。

四、探亲假的工资待遇和路费报销

  1. 工资待遇:

    • 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2. 路费报销:

    •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以及职工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探亲假的计算:

    •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包括了公休假和法定假,并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2. 探亲假的延长:

    • 探亲假期一般不得续假,由于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回原单位,应申请事假,经批准的事假待遇,按国内职工事假的规定办理。
  3. 实施细则:

    •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综上所述,与父母分居两地的探亲假规定主要依据职工的婚姻状况、工作年限以及是否为归侨侨眷等因素来确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探亲假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