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未告知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可依法主张以下赔偿或权益:
停工留薪期工资全额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若公司未告知或未支付,劳动者可要求补发该期间工资(含奖金、津贴等),标准为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示例:若工伤前月工资8000元,停工留薪期6个月,公司需补发4.8万元。
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停工留薪期内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的医疗费用,应由公司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公司未告知流程导致劳动者垫付,可要求公司报销。
护理费(如需)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若公司未安排护理,劳动者可自行聘请护工并要求公司支付费用(标准参照当地护工市场价格)。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公司在停工留薪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主张2N赔偿金(N为工作年限对应的月工资)。
例外: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过错(如盗窃、暴力等),公司可合法解除。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适用)
若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告知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可同时主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最多11个月)。
操作建议:
温馨提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但需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若公司未申请鉴定,劳动者可自行申请以明确期限。
如有具体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如工资结构、解除合同情形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