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虚开发票被刑事立案后补缴税款 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此种情况是否能行政处罚-章商秋子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经济纠纷

结论:行为人因虚开发票被刑事立案后补缴税款,并被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此种情况下仍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分析说明:

  1. 刑事与行政责任的独立性:

    • 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是两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主要关注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受惩罚性,而行政责任则侧重于对违法行为的纠正和行政秩序的维护。
    • 即使行为人因补缴税款等情节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这仅意味着其刑事责任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减轻或免除,但并不影响其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2. 虚开发票的行政违法性:

    • 虚开发票行为不仅可能构成犯罪,同时也违反了税收管理方面的行政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权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等,具体处罚措施根据违法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3. 相对不起诉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 相对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这并不意味着行为人的行为完全合法或不受任何处罚。
    • 税务机关在发现虚开发票行为后,有权依法进行税务稽查,并根据稽查结果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即使行为人已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税务机关仍可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

法律建议:

  • 对于行为人而言,即使因补缴税款等情节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也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主动接受行政处罚,以减轻或避免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 如果行为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有异议,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能后果:

  • 如果行为人拒绝接受行政处罚或逃避税务机关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法律后果,包括被税务机关强制执行、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等。
  •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行为人的虚开发票行为情节特别严重或构成其他犯罪,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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