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问人的开始借钱也还过人家 又借最后没还上 算诈骗吗-王谦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刑事辩护

结论:是否构成诈骗罪不能仅凭“开始借钱也还过,最后没还上”这一情况直接判定,需要结合具体情节和证据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角度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包括: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是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的关键。如果借款人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归还借款,而是想通过借款的方式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那么就可能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借款人一开始是打算还款的,只是后来因为客观原因(如生意失败、突发重大疾病等)导致无力偿还,那么一般不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举例:甲为了购买奢侈品,虚构自己生意周转需要资金的理由向乙借款,实际上甲根本没有生意,拿到钱后就用于挥霍,且从未打算还款,这种情况下甲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丙因为生意资金周转困难向丁借款,并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利息,后来由于市场行情变化导致生意亏损,确实无力偿还剩余借款,此时丙一般不认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2. 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该错误认识处分了财物。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虚构了自己的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重要事实,或者隐瞒了自己已经负债累累、没有还款能力等真相,导致出借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出借款项,那么就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 举例:戊向己借款时,声称自己有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可以抵押,但实际上该房产已经抵押给了银行且即将被拍卖,戊隐瞒了这一真相,己基于对戊有房产抵押的错误认识而出借款项,戊的行为就符合诈骗罪的客观要件。

借款行为与诈骗行为的界限角度

在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的情况比较常见,但这并不一定就构成诈骗罪。关键在于区分借款行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犯罪。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只是由于后续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无法还款,那么这属于民事纠纷,出借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借款人还款。但如果借款人在借款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借款,那么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证据认定角度

在司法实践中,要认定借款人构成诈骗罪,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这些证据可以包括借款人的供述、证人证言、书证(如借款合同、借条、银行转账记录等)、物证等。如果出借人认为借款人构成诈骗罪,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取证,如果认为符合诈骗罪的立案条件,会依法立案侦查。

建议:如果你作为出借人,遇到借款人最后没还上钱的情况,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解决,要求其尽快还款。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要求其还款。如果你怀疑借款人构成诈骗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如果你作为借款人,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应当积极与出借人沟通,说明情况,争取达成还款协议,避免被出借人误解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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