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拍照用来留证据侵犯肖像权了吗-宋猛猛律师|法行宝
2026-02-15 侵权纠纷

结论: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拍照用来留证据,是否侵犯肖像权,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主要取决于拍摄行为的目的、用途以及后续的使用方式。

  1. 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况:

    • 公共利益或新闻报道:如果拍摄行为是为了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公共利益,且拍摄内容真实、客观,没有恶意诋毁或侮辱的意图,那么即使未经本人同意,也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例如,记者在报道公益活动时拍摄参与群众的照片,用于新闻发布,这通常被视为合理使用。
    • 合理公共场所拍摄:在公园、街道等公共场所进行正常拍摄,且没有恶意诋毁、侮辱或谋取不当利益的目的,通常也不构成侵权。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照片,应尊重其意愿并予以满足。
    • 特定合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以及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2. 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情况:

    • 以营利为目的:如果未经本人同意,将拍摄的照片用于商业广告、产品宣传等营利活动,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对肖像权的侵犯。例如,商家未经路人同意将其照片用于广告宣传,就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 恶意使用或诋毁:即使拍摄行为本身并非以营利为目的,但如果对照片进行恶意编辑、篡改,或用于侮辱、诽谤他人,那么即使拍摄于公共场所,也构成侵犯肖像权。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肖像权,还可能涉及名誉权等其他人格权的侵犯。

法律责任与后果: 如果未经本人同意拍照并构成侵犯肖像权,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消除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在严重情况下,侵权行为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如构成侮辱罪、诽谤罪等。

建议: 在日常生活中,应尊重他人的肖像权,拍摄前尽量征得对方同意。如果确实需要拍摄并留作证据,应确保拍摄行为合法、合理,并避免将照片用于不当目的。如果因拍摄行为引发纠纷,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