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单位工作十五年以上得病了一直休病假单位会怎么处理-贺晶晶律师|法行宝
2026-02-09 劳动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在国企单位工作十五年以上,得病后一直休病假,单位会如何处理”的问题,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会根据其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对于您这种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已经超过十年,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也超过了十五年,因此您应享有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

在医疗期内,单位不得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您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职工在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单位应按照一定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具体到您的情况,由于您连续工龄已满8年及以上,因此在医疗期内,单位应按您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疾病休假工资。

如果医疗期满后,您的病情尚未痊愈,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至十级劳动能力障碍,那么单位在医疗期内仍然不得解除与您的劳动合同。不过,如果医疗期满后您仍然无法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且经鉴定为一至四级劳动能力障碍,那么单位可能会按照相关规定与您终止劳动关系,并为您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让您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

另外,如果医疗期满后您尚未痊愈,且单位决定与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向您支付经济补偿。

总的来说,国企单位在处理员工因病长期休假的情况时,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医疗期内,单位会支付您相应的疾病休假工资,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单位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