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不正当利益是否要求实际谋取-李厚伟律师|法行宝
2026-02-06 刑事辩护

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并不要求实际谋取到,只要行为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并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即可构成行贿罪。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行贿罪的基本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的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这里的核心要素在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

  1. 主观目的:行为人必须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这是行贿罪成立的主观要件,体现了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2. 客观行为:行为人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这是行贿罪成立的客观要件,是主观目的的外在表现。

二、“不正当利益”的内涵

“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中的关键概念,它涵盖了多种情形:

  1. 违法利益:指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等所取得的利益。例如,通过行贿逃避环保监管,使监管部门对其违法行为不予查处,这种利益即为违法利益。
  2. 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利益:在竞争性活动中,通过行贿手段获取本不应属于自己的优势或机会。如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行贿行为,排挤其他合法竞争对手,破坏公平竞争环境,这种利益属于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的不正当利益。

三、不要求实际谋取到不正当利益

在行贿罪的认定中,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谋取到不正当利益。只要行为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并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即可构成行贿罪。这是因为行贿罪本身是一种行为犯,其危害性在于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和法治秩序,而不仅仅在于是否实际谋取到了不正当利益。

四、特殊情形的考虑

虽然行贿罪一般要求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经济往来中,如果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且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无论行为人是否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都可能构成行贿罪。这一规定拓宽了行贿罪的适用范围,使得在经济活动中更为严格地打击腐败行为成为可能。

五、法律后果与建议

  1. 法律后果:一旦构成行贿罪,行为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同时,行贿行为还可能对行为人的社会声誉和职业生涯造成严重影响。
  2. 建议:企业和个人应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通过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如果面临法律问题或纠纷,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综上所述,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并不要求实际谋取到,只要行为人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观目的,并实施了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即可构成行贿罪。在实际应用中,应准确理解“不正当利益”的含义,并严格区分行贿行为与正常人情往来、正当利益的给予等情况。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