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和抗诉都结束的案子,若发现了新证据,是否可以要求再审,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并非绝对可以或不可以。以下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两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民事诉讼角度
在民事诉讼中,再审程序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而设立的特殊救济途径。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如果这些证据对原判决、裁定的结果有决定性影响,即“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并且当事人在原审中未提供这些证据的原因符合相关要求(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那么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由检察院依法对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
具体条件:
刑事诉讼角度
在刑事诉讼中,对于再审后发现的新证据,若该证据能够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那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在审查后,若认为申诉有理有据,应当重新审判。
具体条件:
综合建议
需要强调的是,再审程序的启动并非随意,而是需要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因此,在提出再审申请前,务必对新证据进行充分评估,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