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是:在劳动仲裁判定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公司通常需要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具体需分情况讨论。以下为详细分析: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只要劳动关系未正式解除(包括仲裁裁决前),公司就负有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法定义务。即使员工已提出仲裁申请,或公司单方通知解除但未完成法定程序(如未送达解除通知、未经过工会程序等),劳动关系仍视为存续,公司需正常缴纳社保。
例外情形:若员工主动离职且已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劳动关系(如书面辞职且未撤回),或双方已达成解除协议并实际停止工作,可能被认定为劳动关系终止,此时公司无需再缴纳后续社保。但此类情形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实践中存在争议。
仲裁裁决前的特殊情况
实务建议
总结:仲裁裁决前公司是否需缴纳社保,核心取决于劳动关系是否实际终止。建议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必要时可进一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