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各类规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由承包方承担吗-殷翰卿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合同纠纷

结论:工程各类规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时,原则上并不直接由承包方承担,而是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惯例来确定承担主体。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

工程规费,作为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级政府和省级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其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工程排污费等。这些费用旨在保障工程建设相关人员的权益,满足社会公共管理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与规范性。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建设单位作为工程项目的发起者和所有者,承担着确保工程建设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因此,在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由承包方承担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规费的最终承担者。在工程招标阶段,建设单位需将规费等相关费用足额列入工程造价中,以确保后续费用的足额缴纳。

二、合同约定的影响

尽管法规规定了建设单位的规费承担责任,但在实际的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中,发承包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合同对规费的承担进行具体约定。这种约定的灵活性体现了市场经济下合同自由的原则,但同时也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

  1.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规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则建设单位需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价款结算等环节向施工单位支付包含规费的款项,并由施工单位负责向相关部门缴纳。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确保规费的及时足额支付。

  2. 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规费承担主体:则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且按照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承担方时,则应遵循法定承担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规费。这是因为,从费用性质上看,工程规费作为工程造价的一部分,理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以体现其对工程建设成本的全面负责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三、实际操作中的建议

  1. 明确合同条款: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发承包双方应明确规费的承担方式和责任,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合同条款应具体、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语言。

  2. 关注法律法规变动:双方应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若法律法规对规费承担有新的规定,双方应及时调整合同条款,以适应新的法律环境。

  3. 寻求专业法律意见:在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律师可以根据合同条款、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为双方提供客观、公正的法律建议。

总结与建议:工程各类规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时,并不直接由承包方承担。双方应首先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应遵循法定承担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工程规费。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规费的承担方式和责任,并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与有效性。若发生争议,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