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未成年人售烟证据如何固定-魏正才律师|法行宝
2026-01-26 刑事辩护

向未成年人售烟属于违法行为,固定相关证据是维权和执法的重要环节,以下从不同证据类型角度说明如何固定证据:

  1. 人证方面
    • 寻找目击者:若在售烟现场有其他顾客、店员或者路人看到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行为,要及时与他们沟通,记录下他们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如有必要)等基本信息。向他们说明情况,请求他们作为证人,在需要时能够出庭作证或者提供书面证言,详细描述所看到的售烟过程,包括时间、地点、售烟人员和未成年人的特征等。
    • 未成年人本人及同伴作证:如果售烟行为涉及到的未成年人及其同伴愿意配合,也可以作为证人。要确保在获取他们证言的过程中,不会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以温和、适当的方式引导他们回忆并陈述售烟的具体情况。
  2. 物证方面
    • 保留烟草产品:如果可能,获取商家出售给未成年人的烟草产品实物。这可以作为直接证据,证明商家确实进行了售烟行为。要注意保存好烟草产品,避免其受到损坏或者污染,影响其证明力。
    • 收集销售凭证:寻找商家出售烟草时提供的销售小票、发票、收据等凭证。这些凭证上通常会记录销售的时间、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信息,能够与烟草产品实物相互印证,进一步证明售烟行为的发生。如果商家没有主动提供销售凭证,可以尝试通过其他方式获取,比如查看商家的监控录像中是否有显示打印销售凭证的画面。
  3. 视听资料方面
    • 监控录像:如果售烟行为发生在有监控设备的场所,如商店内部、学校周边等,要及时联系相关管理方,调取并保存监控录像。监控录像能够直观地记录售烟的全过程,包括商家与未成年人的交流、交易等细节,是非常有力的证据。在调取监控录像时,要注意录像的完整性和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地看到售烟行为的发生。
    • 录音录像取证:在发现商家向未成年人售烟时,如果条件允许,可以使用手机等设备进行录音录像取证。在录音录像过程中,要确保画面和声音清晰,能够准确记录售烟人员和未成年人的对话内容以及售烟的具体行为。同时,要注意取证的合法性,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他人私密场所进行录音录像。
  4. 电子数据方面
    • 聊天记录:如果商家和未成年人或者其家长之间有通过社交软件、短信等方式进行沟通,并且沟通内容涉及到售烟的相关信息,如商家承诺售烟、未成年人要求购买烟草等,要及时对这些聊天记录进行截图、保存或者通过公证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电子数据具有易修改、易删除的特点,因此要及时固定,以免证据灭失。
    • 网络交易记录:如果商家是通过网络平台向未成年人售烟,要保存好相关的网络交易记录,包括订单信息、支付记录等。这些记录可以在网络平台的账户中查找并保存,也可以通过截图等方式进行固定。网络交易记录能够证明售烟行为的交易双方、交易时间、交易金额等关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