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试用期在13号结束那这个月发的是正式工资吗-杨文献律师|法行宝
2026-01-20 劳动纠纷

结论是:是否发正式工资取决于试用期结束时间与工资结算周期的衔接关系,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分析如下:

  1. 若试用期在13号结束,且公司工资结算周期为“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月末)
    此时13号后您已转为正式员工,当月工资应按“试用期天数+正式期天数”分段计算。例如:若试用期至13日结束,14日起为正式期,则1-13日按试用期工资标准发放,14-31日按正式工资标准发放,最终合并为当月工资。这种情况下,您拿到的不是全额正式工资,而是分段计算的工资。

  2. 若公司工资结算周期为“上月某日至本月某日”(如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需看13号是否在结算周期内:

    • 若13号在结算周期内(如周期为上月21日-本月20日,13号属于“本月”部分),则13日前为试用期,13日后为正式期,工资同样分段计算;
    • 若13号恰好是结算周期的最后一天(如周期为上月14日-本月13日),则整个周期内您均处于试用期,当月工资按试用期标准全额发放,次月才按正式工资发放。
      核心逻辑是:工资结算周期与试用期结束时间的重叠关系,决定了是否分段计算。
  3. 特殊情形:试用期结束当天是否计入正式期
    法律未明确规定“试用期结束当日”的性质,实践中通常以“是否完成试用期考核”为准。若公司明确13日为试用期最后一天,且14日才完成转正手续,则13日仍可能按试用期工资发放;若13日当天已完成转正手续,则可能从13日起按正式工资计算(但这种情况较少见)。建议查看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试用期结束时间”的约定。

行动建议:

  • 优先查看劳动合同中关于“工资结算周期”“试用期结束时间”的条款;
  • 若合同未明确,可要求公司出具工资计算明细,确认分段计算是否合理;
  • 若发现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如整月按试用期标准发放),可先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有其他细节需要进一步分析,欢迎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