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优先选择仲裁是明确的吗-孙涛律师|法行宝
2026-01-16 合同纠纷

合同中约定优先选择仲裁的条款,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明确且有效的。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仲裁条款的明确性

仲裁条款的明确性主要体现在其内容是否具体、清晰,能否直接指引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即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愿意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
  • 仲裁事项:即双方当事人约定提交仲裁的具体争议事项。
  •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即双方当事人明确约定了处理争议的仲裁机构。

如果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包含了上述三项内容,且表述清晰、无歧义,那么该仲裁条款就是明确的。例如,合同中约定:“双方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至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这样的条款就符合仲裁条款明确性的要求。

2. 仲裁条款的有效性

仲裁条款的有效性除了要求内容明确外,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 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例如,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等不能仲裁的事项。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这类主体由于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订立的仲裁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胁迫行为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因此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但这一规定并不影响已经明确约定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条款的有效性。

只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不违反上述无效情形,且内容明确,那么该仲裁条款就是有效的。

3. 仲裁条款的优先性

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了仲裁和诉讼两种争议解决方式的情况下,仲裁条款通常具有优先性。这是因为仲裁具有自愿性、专业性、灵活性、保密性和快捷性等特点,更符合当事人解决争议的期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在仲裁条款有效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优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4.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确保仲裁条款的完整性:在拟定仲裁条款时,要确保包含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三项内容。
  • 避免模糊表述:仲裁条款中的表述应当清晰、明确,避免使用模糊、歧义的词汇或语句。
  • 及时审查仲裁条款的有效性:在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审查仲裁条款的有效性,确保其符合法定条件。
  • 在争议发生时及时行使权利: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仲裁条款的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并主张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总结来说,合同中约定优先选择仲裁的条款,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明确且有效的。双方当事人在拟定和审查仲裁条款时,应当确保其内容完整、清晰、无歧义,并符合法定条件。如果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