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主张劳动关系时,请求事项的撰写需围绕“确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这一核心诉求展开,结合您已工作13年且目前仍在职的情况,具体可按以下逻辑撰写:
一、核心请求事项(直接明确诉求)
请求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职日期)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
(注:需根据实际入职日期填写,若无法确定具体日期,可写“自入职之日起至今”。)
二、请求事项的法律依据与逻辑支撑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以及《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逻辑支撑
三、补充说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若需主张其他权益
若您同时希望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可在请求事项中增加:
若单位否认劳动关系
若单位可能以“劳务关系”“承包关系”等为由否认劳动关系,需重点收集以下证据:
四、注意事项
时效问题
证据收集
建议提前整理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形成证据清单,并在仲裁/诉讼中提交。若证据不足,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如需进一步协助撰写仲裁申请书或准备证据材料,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