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业绩可以扣底薪吗-蔡娜律师|法行宝
2026-01-14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一般情况下,没业绩不能扣底薪。用人单位扣底薪必须有合法依据和明确制度规定,且要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从法律规定角度分析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除非符合法定情形,如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用、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或赡养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扣除费用。同时,第十六条规定,若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按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底薪属于工资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因员工没业绩就进行扣除。例如,小李在一家公司工作,合同约定底薪为3000元,即便某个月小李没有完成业绩指标,公司也不能直接扣除他的底薪,否则就违反了上述规定。

从底薪性质角度分析

底薪是劳动者在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基本报酬,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维持劳动关系的稳定,与业绩表现无直接关联。它是对劳动者付出正常劳动时间和精力的基本补偿。比如,在销售行业,虽然很多岗位采用无底薪、高提成的薪酬制度不合法,但即便有底薪且业绩不佳时,底薪也应正常发放。因为底薪是劳动者应得的基本收入,不能因业绩不达标就被剥夺。

从特殊情况角度分析

  1. 双方另有合法约定:如果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有效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在特定情况下(如未达到工作要求、违反劳动纪律等)可以对底薪进行调整或扣除,这种约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调整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公司和小王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如果小王连续三个月业绩不达标,公司可以在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底薪。但这种约定必须是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结果,并且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 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如果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如旷工、请假等)未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和要求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法律规定,合理扣减相应工资,包括底薪部分。但扣减需符合法定程序,并确保扣减后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比如,小张某个月旷工了3天,公司按照规章制度,扣除了他旷工期间的底薪部分,这是合理的。但如果公司扣除的底薪超过了法定范围,或者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依据,那么这种扣减就是不合法的。

从员工权益保护角度分析

若用人单位以员工没业绩为由扣底薪,员工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员工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以确保其薪酬权益得到妥善保护。例如,小赵发现公司以他没业绩为由扣除了他的底薪,他先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但公司拒绝改正。于是,小赵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经过调查后,责令公司补发了小赵的底薪,并对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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