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中,单位名称的填写需根据实际用工关系确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若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被派遣至实际用工单位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及《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派遣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此时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单位名称”应填写派遣单位的全称,并需附上派遣协议、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以明确法律责任主体。
若劳动者直接与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无派遣关系)
则“单位名称”应填写实际用工单位的全称。需注意区分劳务派遣与普通用工的区别,避免因主体错误导致工伤认定程序受阻。
关键法律依据:
实务建议:
如有进一步证据材料或具体案情,可提供详细信息以便针对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