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商 是否可以参照合同约定请求支付折价补偿款-李宁律师|法行宝
2026-01-11 合同纠纷

结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商,在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请求支付折价补偿款。但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则承包商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详细分析:

  1. 合同效力方面: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讲,该合同不被承认和保护,双方无法直接依据合同条款主张权利或承担义务。
  2. 工程价款结算方面:

    • 尽管合同无效,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若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承包人仍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进行折价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确保承包人的劳动成果得到合理回报。
    • “参照合同约定”并非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支付,而是以此为参考依据确定折价补偿数额。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审查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若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则参照该约定确定折价补偿数额。若合同约定不明确或存在争议,法院会根据工程实际成本、市场行情、双方过错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3. 不合格工程的处理:

    • 若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情况则大相径庭。修复后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仍不合格,承包人则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 此外,如果发包人对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4. 行政处罚方面:

    • 承包人未取得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为,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此类违法行为将面临责令停止施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乃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措施。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建议与风险提示:

  • 对于承包商而言,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不仅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无法获得合法工程款项,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追究。因此,承包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 对于发包人而言,选择无资质或超资质的承包商也存在巨大风险,如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等。因此,发包人在选择承包商时,应仔细审查其资质和信誉,确保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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