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银条未发货投诉调解被拒 市场监管部门终止调解是否符合程序-刘经纬律师|法行宝
2026-01-08 经济纠纷

结论:市场监管部门在商家明确拒绝调解的情况下终止调解,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程序规定。

一、市场监管部门终止调解的法律依据与程序分析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在处理投诉时,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可终止调解:

  1. 消费者撤回投诉;
  2. 当事人拒绝调解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
  3. 经组织调解后,当事人仍无法达成一致;
  4. 其他法定终止情形。

在新闻背景中,徐先生投诉后,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12月30日组织调解,但商家明确拒绝调解。此时,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上述规定终止调解,程序合法合规。

二、商家拒绝调解的法律性质与责任

商家拒绝调解的行为,本质上是其作为合同一方对履约义务的消极对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

  1. 合同成立:商家公示商品标价属于要约,消费者下单即成立买卖合同,商家需按约定发货。
  2. 商家抗辩无效:商家以“银价上涨导致亏损”为由拒绝履约,但商业风险不能成为免责理由。若商家因自身管理疏忽未及时调价,需自行承担盈亏。
  3. 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或要求商家按当前银价赔偿差额损失(如徐先生主张的按12月29日银价20元/克计算,差额为(20-15.3)×2400=11,280元)。

三、消费者后续维权路径

若调解终止,消费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平台投诉与先行赔付:向电商平台申请介入,要求平台依据《电子商务法》第六十一条履行先行赔付义务。
  2. 行政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或消费欺诈,若查实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3. 民事诉讼: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合同、退款及赔偿损失。诉讼中需提供订单记录、沟通记录、银价波动证据等。

四、热点事件延伸思考:对电商行业的警示

  1. 商家合规经营:闲置店铺重新运营前需核查库存与价格,避免因管理疏忽引发纠纷。
  2. 平台监管责任:平台应加强对商家资质与商品价格的动态审核,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3. 消费者理性消费:低价抢购需谨慎,需核实商家信誉与商品真实性,避免因贪便宜陷入维权困境。

五、结合新闻背景的普法教育

本案中,徐先生的遭遇反映了电商交易中“价格波动风险”与“合同严守原则”的冲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商家以“亏损”为由拒绝发货,实质是试图将商业风险转嫁消费者,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应保留证据并依法维权,同时平台与监管部门也需完善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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