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原文-李振安律师|法行宝
2026-01-05 劳动纠纷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原文如下: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详细解释:

这一条款主要规范了工资的支付时间和支付周期,旨在确保劳动者能够按时获得其应得的劳动报酬。具体来说:

  1. 支付日期: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这意味着双方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的支付日期,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

  2. 节假日或休息日处理: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工资支付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进行。这是为了确保劳动者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之前能够收到工资,避免因节假日或休息日而延误工资支付。

  3. 支付周期: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这是最低要求,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与劳动者的约定,选择更短的支付周期,如周、日或小时支付工资。对于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相应的周期支付工资。

实际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 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的支付日期和支付周期,以避免后续争议。

  • 遵守规定: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支付日期或周期,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 法律责任:如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建议:

  • 作为劳动者,应了解自己的工资支付权益,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如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 作为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资支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建议建立完善的工资支付制度,明确支付流程和责任,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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