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催款函的撰写需结合法律规范与实务要点,核心目的是通过正式文书形式向债务方施压,同时为后续仲裁或诉讼保留证据。以下为具体撰写框架及关键条款说明:
一、函件基础结构
标题
直接标明“仲裁调解催款函”,体现法律严肃性,避免使用“通知”“提醒”等模糊表述。
双方信息
- 债权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
- 债务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如为企业)、联系方式、地址
(若债务方为个人,需注明身份证号,但需谨慎处理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事实陈述
- 合同依据:明确合同名称、编号、签订日期(例:“双方于2023年1月1日签订《采购合同》(编号:XXX)”)
- 债务内容:具体金额、币种、计算方式(例:“截至本函出具日,贵方尚欠货款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按日0.05%计算,共计2万元”)
- 履行情况:债权人已履行义务的证据(例:“我方已按约交付全部货物,验收单编号XXX”)
- 违约事实:债务方逾期时间、催告记录(例:“贵方应于2023年3月1日付款,经我方于2023年3月5日、3月15日两次催告,仍未支付”)
法律主张
- 调解意愿:明确提出通过仲裁调解解决争议(例:“为避免诉累,我方提议双方于10日内共同向XX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
- 权利告知:若调解不成,将立即启动仲裁程序(例:“若贵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应,我方将依据《仲裁协议》向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主张包括本金、违约金、律师费、仲裁费在内的全部损失”)
- 证据保留:提醒对方函件将作为证据提交(例:“本函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贵方签收记录将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落款
- 债权人签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 日期(需与邮寄日期一致,建议使用EMS邮寄并留存寄送凭证)
二、关键条款设计要点
违约金条款
- 若合同已约定违约金,需明确计算方式(例:“按未付款金额的日0.1%计算,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
- 若未约定,可依据《民法典》第584条主张实际损失(需提供损失证明,如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发票等)
仲裁协议引用
- 需明确仲裁机构名称(例:“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约定,争议由XX仲裁委员会管辖”)
- 若未签订仲裁协议,需在函件中补充“若贵方未在指定期限内回应,我方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送达条款
- 约定有效送达地址(例:“贵方确认本函载明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若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我方”)
- 明确拒收后果(例:“若贵方拒收或退回本函,视为送达,相关法律责任由贵方承担”)
三、实务风险提示
证据固定
- 函件需附合同、对账单、催告记录等证据复印件,并注明“附件与原件一致”
- 建议通过EMS邮寄(备注“仲裁调解催款函”),并保留寄送凭证(如签收记录、回执)
时效中断
- 根据《民法典》第195条,函件可中断诉讼时效,但需确保债务人签收(若通过公告送达,需符合法定条件)
语言风格
- 避免情绪化表述(如“恶意拖欠”),保持客观陈述事实与法律后果
- 重点条款可加粗或下划线标注,但需避免过度格式化影响正式性
示例条款:
“鉴于贵方未按《采购合同》(编号:XXX)约定于2023年3月1日支付货款人民币50万元,经我方于2023年3月5日、3月15日两次催告仍未履行。现郑重函告如下:
- 请贵方于收到本函后5日内支付全部欠款及违约金(按日0.05%计算,暂计至2023年3月20日为1万元);
- 若贵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回应,我方将依据《仲裁协议》向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主张包括本金、违约金、律师费(人民币2万元)、仲裁费在内的全部损失;
- 本函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贵方签收记录将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
如需进一步调整函件内容或针对具体案件设计条款,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