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后的工资包括计件提成吗-杨悦律师|法行宝
2026-01-02 劳动纠纷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原则上应包括计件提成,但具体需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地方性规定及实际工资构成综合判断。以下分情况详细说明:

  1.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明确约定工资包含计件提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若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工资构成包含计件提成(如“底薪+提成”模式),则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其中提成部分需纳入计算基数。例如,员工月平均工资为底薪3000元+提成2000元=5000元,则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5000元/月支付。

  2. 若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提成性质,但实际存在提成收入
    若提成属于员工正常劳动下的固定收入(如销售岗位的固定提成比例),即使未在合同中明确,也应视为工资组成部分。此时需结合工资支付记录、银行流水等证据,证明提成是员工收入的稳定来源,进而主张将提成纳入停工留薪期工资计算。

  3. 若提成属于非固定性收入(如奖金、绩效提成)
    若提成与员工实际工作量、业绩直接挂钩,且具有不确定性(如季度奖金、超额完成目标的提成),则可能不被纳入停工留薪期工资。但需注意:若地方性法规或司法实践明确将此类收入纳入“原工资福利待遇”范围(如部分地区将“奖金、津贴、补贴”均计入),则需从其规定。

  4. 地方性规定的特殊情形
    部分地区对停工留薪期工资有细化规定。例如,《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原工资福利待遇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此类地区需优先适用地方规定,将提成纳入计算。

建议行动:

  • 第一步:核查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证据,明确提成是否属于固定收入;
  • 第二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确认地方性规定是否将提成纳入停工留薪期工资;
  • 第三步:若单位拒绝支付提成部分,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按受伤前平均工资(含提成)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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